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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申报

张家港市2017年第二季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日常申报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8 点击量:283

为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能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张家港市社区发展基金会按照按照《苏州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张家港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2017年第二季度张家港市各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承接招募。

一、关于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

专项经费面向社区党员和居民,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实际需求,主要包括4大类:

1.党建服务项目类。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以党建服务项目形式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如开展区域化党建,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帮助基层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辖区群团组织以及“两新”组织开展党群活动进行项目资助等。

2.公共特色服务类。主要用于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开展社区惠民公益活动、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如公共设施维护、举办社区特色文化和传统节庆活动、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3.社区自治管理类。主要用于推动社区协商、居民自治,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如完善民情信箱、议事恳谈、民主评议等自治平台,实施“三社联动”项目,开展志愿服务、无物业小区自助服务等。

4.其它类。主要用于社区党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

二、申报主体

1.在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社区党组织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

3.社会组织财务情况符合公益组织财务规范要求,能够做到专项专账。

三、项目申报流程

1.需求调研阶段

在社区“两委”组织下,以党小组、居民小组为单位开展需求调研。采用问卷调研、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填写意见征集表、设立意见征集信箱(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了解党员群众需求。

2.项目设计阶段

    社区党组织委托社会组织提出项目初步方案,并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审议。

3.项目形成阶段

    与区镇党(工)委沟通后,社区党组织将初步方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并票决,经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后并形成正式方案,并公示7日。

4.项目申报阶段(2017年4月15日截止)

社区党组织委托社会组织填写服务项目申请书和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备案表,并报区镇党(工)委,由区镇党(工)委初审通过后统一交由市社区发展基金会审核确定。

5.审核备案阶段

    市社区发展基金会组建评审小组,审核项目,审核通过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6.签约执行阶段

四、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周期:在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周期内

2.实施地域:张家港各社区

3.项目金额:每个社区申报项目总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如已在2016年第二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2017年第一季度日常申报活动中申报项目并获选,则根据剩余的金额进行申报。

五、申报材料

    1.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申请书;

    2.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备案表。

六、报名方法

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区镇党(工)委,由区镇党(工)委初审通过后统一交由市社区发展基金会审核确定。经初审的项目请及时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angjianrc@163.com。项目申请递交截止日期为4月15日24:00。项目主办方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邮件,如未收到,请及时电话咨询。

申报机构可在https://share.weiyun.com/b94c3be5f71e5aab462d84ea567aecd6(QQ微云)下载相关附件。

咨询热线:0512-58217116

          0512-58688232

咨询QQ群:114192248

 

                         张家港市社区发展基金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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